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牛饲料添加剂代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重庆牛饲料添加剂代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饲料代加工合法吗?
  2. 饲料添加剂标签未表明代工的原因
  3. 我公司经营范围有饲料加工,销售,但没有生产许可证,可否自己公司购买原 ...
  4. 重庆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5. 饲料代加工合法么?

1、饲料代加工合法吗?

饲料代加工合法的,只需要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就可以,但是企业双方要签正式的合同才生效的,凡特施特专业做预混料代加工的。

如果是你提供原料给饲料厂按照你的配方生产,那是不合法的。如果你也是饲料企业,按照手续办理了委托加工生产手续的,那是合法的。

你没有生产许可证,代人加工,也属于无证生产,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找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代理加工,这属于OEM代加工,这是合法的。

违法《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是要收到食药监部门的查处的。如果确实没有销售,可以解释你只是试生产,这是允许的,有记录证明你生产的数量有多少,都在仓库存放或者是销毁了,有销毁的记录,这样是合理合法的。

代加工只能在 饲料厂与饲料厂之间的事情,且饲料厂均有相关对等资质的。所以,按你说的条件,没有生产基地的饲料厂可能不能拿到正规的合法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这个饲料是不合法的,建议你不要经营。

2、饲料添加剂标签未表明代工的原因

违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定制产品的标签需要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标签未标明这些信息未表明是代工说明是违法行为。

《饲料标签》标准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所有商品饲料都要有饲料标签,没有标签的饲料产品是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使用者不要购买。

第三条 外国企业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申请登记,取得产品登记证;未取得产品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3、我公司经营范围有饲料加工,销售,但没有生产许可证,可否自己公司购买原 ...

可以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贴牌(OEM贴牌生产),委托企业执照齐全就行。注册的公司应该为贸易公司 你的途径是可行的,但是你要和生产商沟通好,标签上要注明你的贸易公司为委托经销商;他的工厂为委托生产商。

你没有生产许可证,代人加工,也属于无证生产,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找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代理加工,这属于OEM代加工,这是合法的。

如果你生产经营活动中,只有一部分产品,那你可以吧营业执照上的生产经营范围去工商做个更改。这个的话,有证没证不是工商管,应该是质检管。

是不允许销售的。因此你的产品目前是可以生产,但是不允许销售。解决办法:你可以拿着你的生产许可证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的增项,目前比较容易办理,一般不用花钱,也不用找人,正常申办。很快就能办。

可以处理的,关键是你生产的食品有没有销售,如果销售的话就麻烦了,属于无证生产,是违法行为,违法《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是要收到食药监部门的查处的。

4、重庆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区、县(自治县、市)饲料管理部门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分别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产证的审查上报与核发工作。对不予发证的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和依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5、饲料代加工合法么?

饲料代加工合法的,只需要有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就可以,但是企业双方要签正式的合同才生效的,凡特施特专业做预混料代加工的。

如果是你提供原料给饲料厂按照你的配方生产,那是不合法的。如果你也是饲料企业,按照手续办理了委托加工生产手续的,那是合法的。

你没有生产许可证,代人加工,也属于无证生产,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找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代理加工,这属于OEM代加工,这是合法的。

违法《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是要收到食药监部门的查处的。如果确实没有销售,可以解释你只是试生产,这是允许的,有记录证明你生产的数量有多少,都在仓库存放或者是销毁了,有销毁的记录,这样是合理合法的。

代加工只能在 饲料厂与饲料厂之间的事情,且饲料厂均有相关对等资质的。所以,按你说的条件,没有生产基地的饲料厂可能不能拿到正规的合法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说,这个饲料是不合法的,建议你不要经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牛饲料添加剂代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牛饲料添加剂代工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