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负责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2. 饲料有问题去哪里检测 饲料的主要原料是什么
  3.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4.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5.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进出口资质方面有哪些规定

1、()负责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药物饲料添加剂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主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出口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与农业部的有关职责分工。

2、饲料有问题去哪里检测 饲料的主要原料是什么

检测饲料最专业的就是当地饲料监察部门,另外质监部门,疾控中心,海关检验检疫,司法鉴定都具有检测饲料的权威性。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

猪饲料检测找当地的专业饲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饲料 饲料,是所有人饲养的动物的食物的总称,比较狭义地一般饲料主要指的是农业或牧业饲养的动物的食物。

每个地方都有官方的检测所,是经过国家质量机关进行认证。武汉就有武汉饲料检测中心在武汉大学内。青岛有青岛华测但有先检测所,西安有西安饲料检测所,还有秦云检测所。

饲料的检测需要出具权威报告的,可以去质监局、疾控中心、海关检验检疫这些官方权威机构。另外司法鉴定、第三方商业检测机构也可以出具权威报告。

可以去综合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比较大型的是谱尼检测。基本上政府都是跟谱尼合作。另外也可以去农业高等院校。基本上有动物营养专业的农业高等院校都有相应的饲料检测能力。比如中国农大,中国农科院等都可以。

3、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海关总署对出口饲料的出口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出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

第一节 注册登记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备案管理。进口猫粮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向所在地海关构备案。进口商都必须要到所在口岸的海关办理企业备案。

法律依据: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申请流程: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以贸易方式和非贸易方式出入境(含过境)的粮食和饲料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4、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用于饲喂出口食用动物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各类饲料药物、矿物质添加剂和饵料等。本办法所称饲料生产企业是指生产的饲料用于饲喂出口食用动物的生产企业。

对于分港卸货的粮食和饲料,先期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只对本港所卸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一卸货港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需统一对外出证的,由卸毕港检验检疫机构汇总后出证。

第一节 注册登记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出口食用动物所用的饲料,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5号局长令(《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

5、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进出口资质方面有哪些规定

在进口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饲料进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首先,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证养殖动物的安全生产,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外厂家想要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到中国,需要办理中国农业部进口登记证(MARA)和海关总署准入(GACC),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境外企业所在国家及具体产品而定。

的规定执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期满后,需继续在中国境内销售,应当在产品登记证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改变生产厂址、产品标准、产品配方成分和使用范围的,应当重新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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