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标签范本-饲料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管理办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添加剂标签范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饲料添加剂标签范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饲料原料目录本目录所称饲料原料,是指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用物质(含载体和稀释剂)。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饲料原料目录》2014增补[1773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2035号公告]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4增补。
饲料添加剂的原料有:铜、铁、锌、锰、碘、硒、钴、维生素等。饲料添加剂可以改善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饲料利用率,促进动物生产。
大豆,豆粕,玉米,鱼粉,氨基酸,杂粕,添加剂,乳清粉,油脂,肉骨粉,谷物等十三个品种。观察饲料形状、色泽、有无霉变、虫子、硬块、异物等。
2、饲料标签中的原料组成是否可以不标识所有原料
饲料应该是都要标的,但是为了保密需要,一般有些成分的具体含量是不标出的。
④标明原料组成,单一有效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可不标注原料组成。⑤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进口产品也可以只标明标准的名称。
旧法规中对“原料组成”和“声称”没有要求,新法规则要求原料组成降序排列,如果有成本、功能、特性的声称要求,需要具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新规中的《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对宠物食品的标签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饲料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储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
3、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的标识
根据GB 26687-2011的要求,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各单一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 ,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还应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含量。
其中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识要求,j)写明了:“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标明“零售”字样”。所以,没有注明“零售”字样的是不可以进入餐饮环节和零售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添加剂可以用国际编码(INS号)标识。
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小标这里要提醒各位: 非即食复合调味料微生物限量可不作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饲料添加剂标签范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饲料添加剂标签范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