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审批,以及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审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1、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综上所述,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农业部规定的申请材料。

3、饲料生产企业在设立时,需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以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首先,企业选址需远离可能产生污染的化工企业,同时保持与养殖场、屠宰场和居民区的适当距离,以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工厂设施布局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分隔,以实现工作与生活的有效隔离。

4、首先需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申请一个许可证,然后再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5、为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管控,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推动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广大人民的健康权益,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特此制定本审查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饲料生产企业的设立审查,但不包括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企业。

6、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饲料生产许可证在哪里办

1、饲料生产许可证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需要在人员、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卫生环境上满足一定条件,企业应向生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书、企业情况介绍、生产设备清单、产品目录及产品配方、检验仪器设备清单等。

2、法律分析:饲料生产许可证,可由各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4、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所需材料窗口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不超过10%。

3、法律主观: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1、申请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第六条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委托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核检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2、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不超过10%。

4、现就做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严厉执行文号废除规定。我省自2019年4月起已停止办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行政审批工作。

5、饲料添加剂或者预混合饲料产品的批准文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一个产品一个批准文号。查询方法主要是各省的饲料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6、一)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二)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方法(2004修订)

1、第十二条 专家评审合格的,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填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综合审核表》,在10日内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农业部。

2、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

3、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4、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是加工过程中添加的微量物质,分为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由两种或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比例配制,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5、第四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定制产品应当附具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并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

6、需要。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得农业部和 省农业 厅行政许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必须在 每年2 月底前办理企业年度备案。

农业部关于修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合并,修改为第十三条:“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第十三条 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第三条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审批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审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审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