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饲料添加剂验收细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修改)
- 农业部关于修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 2022年现行有效饲料卫生标准的版本
-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 饲料添加剂检测包括哪些内容?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修改)
第十三条 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第十条第一款一项与第十三条合并,修改为第十条:“生产企业填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条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第三条 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2、农业部关于修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合并,修改为第十三条:“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第十三条 农业部自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10日内,将申请提交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发放生产许可证。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
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3、2022年现行有效饲料卫生标准的版本
第三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饲料厂中控员具体做法:饲料厂中控员从进料口,安排人员进所需的原料,经粉碎后进配料仓,或直接进配料仓。
在国家标准 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及其他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未见有关于“饲料中豆油的酸价”的限制性规定。在农业行业标准 NY/T 913-2004《饲料级 混合油》的确曾有与此类似的规定:酸价指标≤20。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黎文、沙玉圣、粟胜兰、武玉波、杨清峰、李祥明、严建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0648-198GB10648-199GB10648-1999。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5、饲料添加剂检测包括哪些内容?
产品的卫生标准包括重金属和有害菌的控制指标。重金属指标包括铅、砷、汞、镉、氟、亚盐(以NaNo2计,仅限鱼粉);有害菌包括沙门氏菌、细菌总数、霉菌、B1等 检测方法:要求提供主要营养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验方法。
饲料添加剂检测:胡萝卜素、维生素、叶黄素、生物素、碱式氯化铜、硫酸铜等 饲料测试项目:饲料理化检测:感观(外观及气味)、粒度、水分、灰分、pH、混合均匀度、粗脂肪、粗纤维、盐分、粗蛋白、维生素、微量元素含量等。
国外现状:在国外,饲料检测的标准和法规也相对完善。例如,欧盟已经出台了《饲料添加剂注册管理条例》(1831/2003/EC)和《饲料卫生条例》(183/2005/EC)等法规。
即可识别出其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质。生物检测技术。主要包含DNA检测、微生物检测及免疫检测。近红外光谱检测技术。对饲料检测样品进行近红外线照射,观察其产生的光谱即可判定饲料中所含元素种类。
饲料检测的国家标准相对较多,饲料检测带有GB的属于国家强制标准,GB/T属于国家推荐标准。
关于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和饲料添加剂验收细则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饲料添加剂验收细则、饲料添加剂评审意见表格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